为加快贵州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贵州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贵州将依托现有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建立统一开放的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科技政务云服务平台向全社会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本单位在线服务平台,纳入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时提供在线服务。鼓励国防科研单位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
方案要求,到2017年,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基本解决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部门分割、单位独占、重复建设、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形成一批重点开放基地和专业服务品牌。
建立促进开放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开放共享效果好、使用效率高、社会服务贡献大的科研单位,给予补助。对不按规定如实上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通过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暂停科技项目的申报申请等方式予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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